保險公司老年癡呆癥65歲后不予賠償。以65歲以上為條件拒絕賠償是不成立的,50歲到65歲上a 公司工作,65歲那年,突發(fā)腦溢血,可以找公司賠償嗎?1.繳納社保:65歲退休。按規(guī)定,單位不需要也不能為你繳納社保;2.其他:當然,如果退休前單位仍不支付,可以要求單位償還。
1、中國人壽保險康寧終身為什么拒絕理賠?以65歲以上為條件拒絕賠償是不成立的。只要合同有效,保障期終身,拒賠就無效??梢栽诒kU公司申請賠償,如果不受理可以打官司。只要每年按時付款,就可以找公司理賠。我們經常檢查這種保險單。你說的理由不能作為拒絕賠償的理由。是否因為其他原因拒保?請與95519進一步協商?比如你父親的病情嚴重程度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或者投保了疾病,存在重大隱瞞事項。
2、65歲沒簽合同被辭退如何賠償法律的主觀性: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根據法律規(guī)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關于不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的具體內容給大家介紹一下。根據法律規(guī)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額外支付經濟補償。
單位故意拖延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未及時續(xù)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工傷、醫(y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還應當支付額外賠償金的25%。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該單位改正,并可處以罰款。
3、我從50歲到65歲在一個 公司上班,現在老板要辭退我,需要賠償我嗎?老板...首先你需要看公司是否和你簽訂了合法的合同,即使是非法的,也可以有相關的工作證明。既然是辭退,按照勞動法,肯定要有賠償。補償標準是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但是,你得有證據證明你被開除了公司。如果是你自己申請的,那就沒了。希望能幫到你。有什么可以繼續(xù)提問。
/image-年滿4/65周歲的人員因工受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人身傷害予以賠償。65歲的人在用人單位工傷不構成工傷,不存在工傷賠償標準的問題。65周歲以上人員在用人單位工作受到傷害的,按照人身傷害賠償標準予以賠償。65歲的人應該退休或者已經退休,不具備工人的法律資格。用人單位不存在雇傭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律法規(guī)調整,不適用相關法律法規(guī)。因工負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不享受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
勞動者在從事就業(yè)活動中受到人身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或者請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因曠工減少的收入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
4、為什么65歲以后,保險 公司就不給保了?投保的風險太大,所以保險公司規(guī)避風險。因為在這個年紀,如果投保人身故保險公司,就要交一大筆錢,或者各種磕磕碰碰,疾病纏身。畢竟年紀大了身體免疫力會低,反應會慢,也就是在賠付期短的前提下,理賠的概率還是高的。比如你每年投幾千元的保險,不到兩年你這里那里生病都要去醫(yī)院。
5、65歲了, 公司未給任何社保,突發(fā)腦出血了能找 公司賠償嗎1。繳納社保:我已經65歲退休了。按照規(guī)定,公司不需要也不能為你繳納社保;2.其他:當然,如果退休前單位仍不支付,可以要求單位償還。3.賠償:個人所知范圍內,公司無需承擔。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社保,導致你遭受醫(yī)保損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的,超過30日的,支付兩倍工資。
6、保險 公司老年癡呆65歲之后不賠無補償。如何在保險中對老年癡呆癥進行理賠?人到中年,往往又老又年輕。如果突然被告知家里的老人患有老年癡呆癥,那一定是一個難以承受的負擔。如果有保險,至少可以幫忙分擔一部分。1.重疾險首先,我們來看看重疾險。阿爾茨海默病包含在保監(jiān)會將統一規(guī)定的25種重大疾病中,但不是確診,需要達到一定的狀態(tài)。該條款除了明確排除神經癥(也稱精神病)和精神疾病外,還要求完全喪失自主能力,滿足六項基本日常生活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2、醫(yī)療保險選擇醫(yī)療保險時,最好選擇免賠額低、保障續(xù)保、社保外用藥報銷的產品。目的是如果不幸患病,至少可以彌補確診但不符合重疾理賠條件時的日常醫(yī)療費用,3.意外險有個特殊情況,就是意外險。如果老人在患老年癡呆癥期間遭受意外傷害甚至死亡,更容易出現理賠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