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土地流轉,是按1998年分地人口還是按2018年確權后來實施的。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話說回來,按照2018年土地確權登記的實際田畝數(shù),對承包地農民來說反倒是有好處的,可以在土地流轉出去的時候,多拿租賃金。
1、2018年土地流轉,是按98年分地人口還是按2018年確權后來實施的?
2018年土地流轉,是按1998年分地人口還是按2018年確權后來實施的?應該說2018年的土地流轉是在1998年的二輪農村土地承包的基礎上開展的。那么,土地流轉,依據現(xiàn)在的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的數(shù)據,更加的精確,我的老家還是有承包地的,記得以前村組登記,我家的承包地是12畝多一點,現(xiàn)在確權登記后,變成了13畝多。
不但沒有減少,而且增多了,這是怎么回事兒?是不是給我家多分地了?不是的,后來和家人結合了一下。發(fā)現(xiàn)原來是以前分地的時候,村組干部丈量土地的方法有點簡單粗暴了,測量的土地水分很大,如果地塊不規(guī)則,就全部取直了來算,原本有1畝2分地的,干脆零頭給抹去不算了,這就是現(xiàn)在確權登記土地以后,自家田畝增多的原因。
不過話說回來,按照2018年土地確權登記的實際田畝數(shù),對承包地農民來說反倒是有好處的,可以在土地流轉出去的時候,多拿租賃金,是不是好事兒?以后土地增值了,也可以多拿錢,何樂而不為?1998年開始的二輪土地承包,如果田畝面積不變,和2018面確權登記的數(shù)據也就沒啥區(qū)別的。不過是在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以頒發(f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形式給固定了下來,
2、農村土地為什么要確權?
一、農村土地確權的定義:1、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guī)定確定某一范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系和他項權利的內容,2、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注冊、頒發(fā)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確認和確定。
3、2013年1月31日下發(fā)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二、農村土地確權的必要性:1、由于一輪、二輪土地承包均是責任承包制,客觀上淡化了對空間信息的管理需求。加之法律的缺位,農村資產權屬關系并沒有得到根本的明確,在此基礎上進行的流轉、征地占用等行為,使政府掌握的權屬資料與實際情況存在較大誤差,
種種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國農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亂的現(xiàn)狀:(1)沒有一個清晰的登記農村土地的賬目,和一個有效的、圖賬對應的農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政府無法清楚的掌握農用地的空間信息;(2)村民之間,集體與個人之間不少遺留問題關系錯綜復雜,造成權屬信息不明確;(3)農村居民對其土地的產權沒有證書依據。2、為夯實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地基,需要理順農村現(xiàn)有產權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