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信托財產獨立
在辦理財產信托時是有指定受益人的,也有管理信托財產的受托人,財產信托的財產是獨立于您們夫妻雙方的財產了,已經不再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瓜分,而是應當是屬于受益人的可期待財產。
你也可以去了解一些,是否可以中斷這個管理的,中斷了的話,那么你們就可以直接分割的。
如果不中斷的,你們可以自己寫好協(xié)議去約定,一人一半的權利份額,也是可以的。
為什么信托財產獨立轉移
信托財產是信托人轉移給受托人管理或處分的財產。由于各國的信托法均未對信托財產的條件作整體意義上的限制性規(guī)定,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凡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東西,不論其采取何種存在形式,原則上均可以作為信托財產。如動產和不動產,物權和債權,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人身權,如姓名權、名譽權、身份權等,因不具有財產價值,不能作為信托財產。在信托現(xiàn)象盛行的國家,比較常見的信托財產有貨幣、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
原則上說,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流通的財產外,任何有財產價值的東西均可以成為信托財產。但也有例外,有些國家的法律對某些以特定身份主體為受托人的信托;
受托人接受信托而取得的財產是信托財產,信托財產的獨立性,決定其獨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財產。受托人的固有財產(individualproperty),在信托法上是指一切在信托法律關系成立之前便已經為受托人享有所有權的財產。受托人的固有財產與信托法律關系無任何法律上的聯(lián)系,為避免信托財產與受托人的固有財產發(fā)生混淆,有必要明確信托財產的范圍
信托屬于資產嗎
一般企業(yè)購買信托產品后的信托產品會計處理如下: 若該理財產品是保本、固定收益的,否則不構成對發(fā)行人(銀行)應收固定或可確定金額的款項的合同權利,不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貸款和應收款項核算,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 如果該理財產品需要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但其本身不在活躍市場上交易,無法直接取得公允價值的,一般可采用以下方法處理:
1、如果該理財產品的說明書限定其只能投資于具有活躍市場的證券的,則可根據(jù)期末該理財產品的投資組合確定期末公允價值。
2、如果該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中,無活躍市場的證券、股權等占較大比重的,需要使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為什么信托財產獨立保全
客戶的信托設立完成,不論是在中國境內還是境外,接下來客戶需要將一定數(shù)額的資金放入信托,該如何對這筆資金進行管理?由哪一方進行管理?可否由客戶自己去管理?境內信托和境外信托的操作方式略有不同。
境內信托資金的管理模式
放入境內信托的資金主要有三大類管理模式:
1、交由信托公司管理。這種方式適合于客戶跟信托公司間有多年合作,且對信托公司的投資方向比較了解;
2、交由投資顧問進行管理。如果信托公司與私人銀行、投資銀行、家族辦公室合作,客戶對這些機構更加信任,愿意委托這些機構管理,即由私人銀行、投資銀行、家族辦公室發(fā)出投資指令,信托公司按照該指令操作。其實,這些機構所擔任的角色就是投資顧問。具體做法是,投資顧問與客戶單獨簽署一份投資顧問協(xié)議,在這份協(xié)議中,對投資顧問決策的要求、決策的流程以及投資顧問可以投資的范圍和比例都會做明確的約定,也保證這些投資顧問是完全按照客戶的意愿去執(zhí)行的;